不可以。本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城镇职工仍享受原有职工医保相关待遇。
Q我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怎么才能报销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呢?A需要先在认定机构进行病情诊断认定。医院、医院、医院、南溪区大观镇中心卫生院、南溪区黄沙镇卫生院可进行认定。经过诊断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轻症的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开药时,就可以享受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了。
Q“两病”认定患者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A①镇(街)卫生院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加盖业务章)以及与“两病”相应的检查报告
②《宜宾市城乡居民“两病”认定申请表》
③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无身份证、社保卡居民应提供参保缴费凭证。
Q我今年刚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如果去门诊开降压(降糖)药,现在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报销费用吗?A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轻症,从认定的次日起享受门诊用药报销待遇。
Q我是高血压(糖尿病)的老病号了,以前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现在还可以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吗?A不可以。已经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然按照原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本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
Q只要通过高血压(糖尿病)的认定,医院开药并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费用了吗?A通过高血压(糖尿病)轻症的认定后,在二级及以医院使用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门诊药品费用才能进行报销,在二医院产生的门诊药品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Q我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院门诊开具的所有药品费用都可以按这个政策报销吗?A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是对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治疗性药品费用进行报销。您在门诊就医同时使用的其他辅助性治疗药品费用、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品费用和各种检查诊疗费用不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Q我使用降血压降血糖的门诊用药能报销多少费用呢?A在二医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每年报销限额为元,糖尿病每年报销限额为元。如果您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每年报销限额为元。
Q我现在通过认定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如果以后病情加重了需要报销的费用多了怎么办?A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其他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当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费用超过全年可报销限额后,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如果病情加重符合当地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如果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医保住院政策规定报销。需要说明的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门诊用药费用不能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本期监制/俞南 主编/张兴兰 编辑/王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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